
審計報告是注冊管帳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施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對被審計單位年度管帳報表宣布審計定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一般包括標題、收件人、規劃段、定見段,簽章、管帳師事務所地址和陳說日期等底子內容。 注冊管帳師根據審計效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狀況,構成不同的審計定見,出具四種底子類型審計定見的審計報告保存定見的審計報告。無保存定見是指注冊會討師對被審計單位的管帳報表,依照我國注冊管帳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檢查后承認:被審計單位采用的管帳處理方法遵從了管帳準則及有關規定;管帳報表反映的內容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狀況;管帳報表內容完好,表述清楚,元重要遺失;報表項目的分類和編制方法符合規定要求,因而對被審計單位的管帳報表元保存地表示滿意。元保存定見意味著注冊管帳師以為管帳報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向的,能滿意非特定大都利害關系人的一起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