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冊合伙企業需求條件及資料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建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一起出資運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這兒來了解一下注冊合伙企業需求條件及資料。
注冊合伙企業條件:
1、有二個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建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則的除外)。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合伙企業低注冊資本需契合公司法律的相關規則。特殊職業公司注冊資本需契合職業法規中關于低注冊資本的規則。
3、書面合伙協議合伙人之間需簽定協作協議,并報工商局備案。
4、企業名稱,建立契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合伙企業名稱必須契合公司法律的規則,且通過工商局的核名程序,獲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財務人員合伙企業在處理稅務掛號注冊時,需供給財務人員身份信息,包含身份證及財務上崗證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