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城陽注冊公司需要的公司章程;
3.驗資報告;
4.房租合同.房產證;
5.股東名單;
6.其他材料。
三、城陽注冊公司需要的手續如下:
1.企業名稱審批;
2.批準后,收到名稱批準通知書;
3.到工商局填寫登記申請表;
4.提交身 份 證明.公司章程等相關材料;
5.領取營業執照。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提前申請名稱審批。
法律.行 政 法規或者國 務 院決定設立公司需要報批準,或者公司的經營范圍屬于法律.行 政法規或者國 務 院決定注冊前需要批準的項目,應當在提交批準前提前批準公司名稱,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批準的公司名稱提交批準。